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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大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究竟有哪几个?

税法大全
2024-08-28


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目前究竟有几个?


答:目前有75%和100%两个比例。

比例一:75%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适用期限: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具体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6号)

比例一:100%
适用对象:
1.造业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
适用期限:
制造业----自2021年1月1日起;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
具体政策规定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6号)

注意事项:
1.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2.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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